规划容积近百万平!横岗“巨无霸”茂盛片区旧改项目专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22

8月 17日,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社区茂盛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田心村改造专项规划(修改)规划公告。

01茂盛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8月17日,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社区茂盛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项目位于龙岗区横岗街道红棉路与茂盛路交汇处,距离轨道3号线横岗站约7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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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盛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于2013年3月列入《2012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2021年10月,项目因增加外部移交公共设施用地,重新进行计划公告,列入《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六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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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与用地建设范围图

一、已批计划调整情况

(一)调整拆除范围

本次规划因转换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公共利益统筹规划及调出与国有已出让宗地重叠范围调整拆除范围,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由262273平方米调整为267257.6平方米。鉴于本次计划调整内容属于因校正技术误差(含坐标、现状地形图、放点等误差)导致已批计划拆除范围变化的情形,及因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项目建设需要导致已批计划拆除范围扩大的;依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20〕2号)第十二条,该更新单元计划调整内容可与更新单元规划同步公示、同步申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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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划分和指标控制图

(二)新增外部移交用地

外部移交用地占地面积为14433.91平方米,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外部移交公共设施用地实施管理规定》(深府办规〔2018〕11号)第十四条,更新单元计划应进行调整,可与更新单元规划同步申报。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复函,本项目计划调整符合计划备案要求,已完成计划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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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图布局示意图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更新单元用地面积294340.1平方米(含外部移交用地面积14433.9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267257.6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为139742.8平方米(含划入零星用地面积862.8平方米),规划容积率7.0,规划容积976300平方米。

其中住宅71671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97850平方米,其中租赁型人才住房73390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2446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合计225230平方米(含2处社区菜市场共计2000平方米、母婴室46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34360平方米(含1所18班幼儿园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占地面积5400平方米;2所9班幼儿园共计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共计占地面积5400平方米,每处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每处独立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2处公交首末站共计9000平方米;1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2000平方米;2处文化活动室共计2400平方米;2处社区管理用房共计600平方米;1处社区警务室200平方米;2处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共计800平方米;1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1处邮政所400平方米;1处公共充电站1100平方米;2处片区汇聚机房共计500平方米;1处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3750平方米<含托育服务机构600平方米>;2处公共厕所共计240平方米;1处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1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650平方米)。另配建4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共计占地面积708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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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批计划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项目申报主体为深圳市横岗四联股份有限公司。据网上资料了解,项目由深圳市华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操盘,经查,该公司由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控股。

02田心村改造项目

8月16日,田心村改造专项规划(修改)规划公告。田心村改造项目位于罗湖区笋岗街道,北临梨园路,西临宝岗路,南至笋岗小学,东临广深铁路。未来,田心村在完成7.2万㎡土地的拆迁之后,将蜕变为一座综合体大城,包含住宅、商业、商务公寓、写字楼、酒店等多种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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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心村改造项目拆除范围图

据了解,罗湖区田心村改造项目一期子项目1(1-01地块)拆除用地面积3656.8平方米,已确认实施主体公示为华润置地。田心村改造项目被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2010年度实施计划,2012年4月田心村改造专项规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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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划分和指标控制图

本次规划修改具体如下:

(一)用地布局

1.原1-09地块东侧调整:将原1-09地块东侧划分出1-10地块,面积约5646.3平方米, 由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成为公园绿地(G1),提升片区环境和周边居民活动空间。

2. 派出所用地扩大:将2-02派出所用地(原面积约1741平方米),原址向东北方向扩大用地面积至3000平方米。

3. 原1-09和1-11地块合并:合并原1-09与1-11地块,通过二层跨街建筑物连接。

(二)规划指标

1.地块间指标调整:本次指标调整总指标及分项指标均不变,仅对分地块间指标进行调整。保证同类功能尽可能集中排布,减小地块功能混杂问题;调整幅度不超过10%。

2. 公共配套指标调整:1-14地块设置一处社康机构4500平方米(含原专规门诊部2000平方米,新增公共配套面积1422平方米与笋岗医院回迁指标1078平方米)。

(三)建筑退线

调整建筑退线1-01地块西北侧一级退线3米、二级退线6米,南侧二级退线6米;1-09(合)地块中间临田清路两侧一级退线3米、二级退线6米;1-09(合)地块东侧(临公园绿地)一二级、地下室零退线;1-14地块南侧、1-17地块北侧一级退线3米;2-01地块西北侧一级退线3米,二级退线6米;2-01、2-02地块间一级、地下室零退线。其他退线按深标予以核定。

(四)建筑限高

将1-01地块建筑限高调整为120米;1-09(合)地块调整为住宅180米、公寓240米;1-14地块调整为150米;1-17地块调整为250米;2-01地块调整为250米。

(五)开发时序

将原4期调整为2期,其中第1期分4个子项目推进。

(六)地下空间

将1-09(合)地块之间(含田清路下方)地下空间统筹开发,1-14、1-16和1-17地块地下空间统筹开发,优化地下停车位布局,满足市政道路及地下市政管线敷设的相关规范要求;1-09(合)地块预留与1-14地块及向北联系地铁站的地下公共人行通道,具体后续建筑设计阶段确定。

(七)车行出入口

新增和调整5处项目车行出入口,并对出入口布局进行调整,完善项目车行交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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